
李世民在玄武门事变后,如何看待自己的侄儿侄女们呢?作为李建成和李元吉的子女,他们对于李世民来说,构成了巨大的威胁。毕竟,李建成和李元吉都非常有生育能力,李建成育有六子五女,而李元吉也有五子六女。总共22个侄儿侄女杠杆配资公司,在李世民看来,无疑是一个潜在的威胁。因此,李世民在玄武门事变后,毫不手软地将这两个兄弟的儿子们全部斩尽杀绝。但令人意外的是,李世民并没有对这些侄女下手,反而将她们留了下来。那么,李世民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呢?
首先,李世民深知“斩草不除根,春风吹又生”的道理。李建成有六个儿子,其中除大儿子李成宗早逝外,剩下的五个儿子全部被李世民斩杀。李元吉的五个儿子也在玄武门事变后被杀。这意味着,李世民不仅斩杀了两位亲兄弟,还一并除掉了十个侄儿,这种做法的确极为残忍。然而,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,李世民的决定并非毫无道理。因为他清楚自己与李建成、李元吉这两家人已经结下了血海深仇。如果他此时手下留情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他知道,这些侄儿们会怀着复仇的怒火,等待机会对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发起报复,即使他们不能直接向李世民复仇,也有可能借其他人的力量来进行报复。因此,李世民这样做,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,也是为了避免给后代留下麻烦。虽然他知道自己会因此遭到很多指责,但他宁愿接受批评,也不愿意让未来的子孙遭遇不安。
展开剩余66%其次,李世民把侄女们留下来,是因为古代婚姻制度的特殊性。在古代,婚姻往往不是自由选择的,而是有着严格的门第规定。女子一旦出嫁,就意味着离开娘家,成为丈夫一方的人。因此,即便她们的父亲家族遭遇了灭顶之灾,这些嫁出去的女子也不再与父家有任何关系。李建成有五个女儿,李世民在玄武门事变后没有对她们下手,反而让她们得以生存。李建成的女儿中,最著名的是李婉顺,闻喜县主。李婉顺在李建成被杀时年仅四岁,尽管她的兄弟们都被杀害,但由于她年纪尚小,将来必定要嫁人,因此她最终得以幸免。直到唐开元十三年,17岁的李婉顺被李世民封为闻喜县主,并将她嫁给了大才俊刘应道。两人婚后感情甚好,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。
李元吉的六个女儿中,五个有明确记载。这些女子分别被李世民封为新野县主、和静县主、寿春县主、文安县主、归仁县主。新野县主嫁给了河东裴家裴重晖,和静县主嫁给了薛元超,寿春县主嫁给了杨豫之,文安县主嫁给了段俨,归仁县主嫁给了姜研。李世民不仅保全了这些女子的生命,还为她们安排了门当户对的婚姻,可见他在对待这些侄女时,既展现了宽容,又考虑到了她们的未来。李世民知道,这些女子终究会嫁人,成为他人家的人,因此她们并不再是威胁。再者,这些女子手无缚鸡之力,即使李建成和李元吉的旧部想要借她们之力起义,也是无能为力的。
最后,李世民还纳了自己的弟媳陈氏。李元吉死后,陈氏成了李世民的女人,并为他生下了儿子刘军。然而,陈氏并没有获得任何名分,甚至她的儿子刘军被李元吉的家族认作嗣子,最后被抱养。李世民对陈氏的冷酷无情,使得他晚年时,甚至要求陈氏与李元吉合葬。这无疑是一种深刻的侮辱,几乎是对她人格的摧残。与此相对,李世民对大嫂郑观音却十分尊敬,尽管郑观音年轻且美丽,但李世民并没有做出任何不当举动。他尊重郑观音,是因为他知道李建成与自己的关系并非出于私人恩怨,而是利益上的斗争。因此,李世民对郑观音保持了应有的礼貌,并且允许她抚养李建成和李元吉的女儿们,直到她们成婚。由此可见,李世民在对待亲情和权力之间,能够分清是非,保持公私分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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